关键词: 特岗考试
报名时间:2020年5月14日至5月20日
笔试时间:详见公告
面试时间:详见公告
笔试内容:教师综合知识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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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北京市乡村教师特岗计划(2016年-2020年)》和《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将2020年北京市公开招聘特岗计划乡村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招聘范围为门头沟区、昌平区、大兴区、房山区、通州区、顺义区、怀柔区、密云区、延庆区的乡村中小学校。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四)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包括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京外省级师范类普通高等学校的本科学历师范专业毕业生及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毕业生。非北京生源毕业生须符合北京市进京落户条件。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七)符合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要求,如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可参照《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执行。
(八)符合公开招聘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三、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区中小学具体的招聘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20年北京市特岗计划乡村教师招聘职位汇总表》(以下简称《职位汇总表》)(见附件)。报考人员可通过以下网站查阅《职位汇总表》:
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bjbys.net.cn)
北京教育人才网(www.jyrc.com.cn)
对《职位汇总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各区教委人事主管部门联系,咨询电话可以通过上述网站查询。
(二)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通过北京教育人才网(http://www.jyrc.com.cn/)进入“北京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公招平台”)进行报名。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2020年5月14日9:00至5月20日17:00期间登录“公招平台”,提交报考申请。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须一致,否则取消本次公招所有报考资格。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20年5月 25日登录“公招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3、确认考试及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登录“公招平台”点击“笔试确认”,并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未确认考试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后续确认考试、打印准考证、公共科目考试、资格复审、面试、调剂等相关事宜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公告。请报名人员关注“公招平台”并查询相关信息。
四、公共科目考试
(一)公共科目考试为教师综合知识测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登录“公招平台”查询成绩,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通过“公招平台”打印报名表(含笔试成绩),作为本人参加各单位资格复审、面试的凭证。
五、面试及资格审查
各区教委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及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各区教委人事主管部门安排通知为准。
(一)资格审查
资格复审资料包括审查考生《应聘人员报名表》(含笔试成绩)、身份证、学生证、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成绩单和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等级证书等材料。京外省级师范类普通高等学校的本科学历师范专业毕业生,还须提供校级教务部门开具的师范生证明。
上述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二)面试
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从高到低的顺序,原则上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可按实际入围考生进行面试。如有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根据该职位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请登录“公招平台”查询。
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六、考核及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确定参加考核、体检人员。
七、公示及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在北京教育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情况,不再顺延。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其他规定
(一)考生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本次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出现证明材料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生,一律取消相应资格,对于证明资料造假的考生将通报其所在学校。
(二)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现场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应自行及时上网查阅各项公告公示事宜,因考生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受聘毕业生在本学校本岗位服务期不少于5年,具体服务期限由相关区教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监督电话:66074661
北京市教委
2020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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